2015年2月17日 星期二

謬誤 - 基金的成本

我們都知道,台灣基金都要收手續費(而且內扣也不便宜)。

但,「不便宜」這三個字似乎是個很抽象的概念。

貴在哪? 我們用很簡單的算術就知道貴在哪了。

以大家都知道的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(美元)來說好了,它的10年年化報酬率是7.21% (資訊來源:台灣晨星)。

但別忘了這是沒扣除手續費+保管費的部份。

我們就當手續費(1.5%)打對折好了,保管費0.2%,那麼我們繳給銀行的總費用是1.5%*0.5+0.2%=0.95%

以72法則來說:

理論上,買了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(美元)等個10年就可以多一倍了。

但別忘了我們還多繳錢給銀行,別說這不是投資的錢。

如果(我想也是必須)考慮投資成本,那麼基金只能帶給我們7.21%-0.95%=6.26%的報酬。

再代回72法則,我們需要等11.5年才可以多一倍。

換句話說,多了0.95%的手續費用就要讓投資人多等1年半。

我們需要用生命中的1年半來為基金公司、銀行替他們賺錢(報上寫他們的年終有幾個月不用太羨慕,那都是你我造成的)。

問題是,我們的生命有幾個一年半可以等待?

還有,我只算到手續費跟保管費,我還沒算到內扣(保守估計要再等「一倍」以上的時間)。

我曾經買過此檔基金,實際報酬永遠低於晨星資訊與基金月報,而中間的落差「剛好」就是手續費的總成本。

結論:高費用的金融商品不代表能帶來高報酬、縮短財務自由的時間,但肯定會拖延財務自由的時間。